【12315投诉公示】消费者投诉嘉兴蔚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宁文苑路分公司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要求赔偿损失。

来源:天天在线曝光台 | 2024-12-19

天天在线消息,根据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嘉兴蔚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宁文苑路分公司新增1件消费者投诉公示,详情如下:

被投诉企业:嘉兴蔚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宁文苑路分公司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2月16日,消费者杨**(手机尾号 3977,用户ID ****3962)反映其于2024年12月16日通过现场购买普通乘用车。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要求赔偿损失。

处理结果:2024年12月18日,达成调解协议

处理部门:嘉兴市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投诉基本信息、投诉问题为当事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时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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