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投诉公示】消费者投诉辽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要求赔偿损失。

来源:天天在线曝光台 | 2025-04-05

天天在线消息,根据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数据,辽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新增1件消费者投诉公示,详情如下:

被投诉企业:辽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投诉基本信息:2025年02月13日,消费者陈**(手机尾号 3332,用户ID ****0297)反映其于2024年12月18日通过电视电话购物及邮购购买其他销售服务。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问题,要求赔偿损失。

处理结果:一方无故不参加调解,或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

处理部门:枣庄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注:投诉基本信息、投诉问题为当事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时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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