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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商家打差评反惹官司,消费者的“差评权”咋维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用完就退!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谁为不诚信买单?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除特殊商品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然而,有的消费者为了获取不当利益,在网购中肆意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等规则“薅羊毛”,令一些商家叫苦不迭。
    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谁为不诚信买单?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除特殊商品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然而,有的消费者为了获取不当利益,在网购中肆意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等规则“薅羊毛”,令一些商家叫苦不迭。
    消保条例施行 怎样整治预付式消费、大数据“杀熟”?
    消保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加大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消保条例7月1日起施行,为保护消费者亮出更多实招
    随着近年来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
    遭遇“霸王条款”怎么办?消费者应勇于说“不”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介绍,其调研数据显示,八成多受访者遭遇过不公平格式条款,近半受访者表示发现不公平格式条款后仍然会继续交易。
    预付式消费“退款难”?新规来了
    所谓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在商家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前,根据商家的营销方案,以优惠价格预付费用后获得相应商品或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将迎来“春天” 热点问题解读受关注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因具有价格优惠力度大、扣费方式便捷等优势,逐渐成为一种热门的消费方式。然而,随着预付式消费的普及,却出现了服务承诺兑现差及变相涨价、消费者办卡容易退费难等诸多乱象。
    如何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中消协回应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表示,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加强消费者协会组织建设和更好发挥消协组织作用提出了新要求。
    全面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对直播带货等领域作出专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近日公布,将于今年7月起正式施行,为新征程上推进消费环境建设强化了法治保障。4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相关情况。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柳军:积极构建放心消费环境共治格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诸多参与主体。各方之间既有良性互动,也有交叉冲突;既带来了“众人拾柴火焰高”的助力,也给统筹协调各方利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条例7月起实施,有哪些亮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7月起实施。在国新办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网信办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有关情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起实施,将带来哪些影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7月起实施。在国新办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网信办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有关情况。
    多部门出手整治预消费乱象 赋予消费者合同解除权
    《实施条例》今年3月15日正式发布,对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自动续费等新领域新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细化规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起到了承上启下、辐射带动的作用,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历程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退款难……市场监管总局有回应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虚假营销、“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退款难等问题答记者问。
    市场监管总局: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
    国新办9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在会上强调,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这也是营销的前提和底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布:规范直播带货 治理“大数据杀熟”
    “《条例》的最大亮点是对部分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细化规定。”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条例》对一些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如完善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监管、治理“大数据杀熟”、加强预付式消费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发布 专家:有利于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民法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认为,新颁布的《条例》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一部充满以人民为中心底色、全面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化水平的行政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施行 聚焦哪些群众关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做了进一步细化,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如完善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监管、治理大数据“杀熟”、加强预付式消费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范。面对新业态下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条例聚焦了哪些群众关切?又将带来哪些影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施行 聚焦哪些群众关切?
    直播带货越来越火,有的带货主播以所谓“远”低于商品原价的直播专属价作为促销策略,标高原价、以虚假低价套路消费者,并通过极力渲染、比价刺激等手段,吸引了大批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