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取网络关注编造“2岁女儿被抱走” 发布者被行拘

2025-08-18 0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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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时代,许多人都习惯于在社交平台上随手拍摄转发短视频。在此提醒大家,不管是带有目的,还是不经意发布含未成年人的视频,都有可能涉及侵权。

今年7月23日,一位名叫“诺言”的网民在抖音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条“2岁女童王喵喵走失的寻人启事”,在网上引发关注。

这个视频声称,一位名叫王喵喵的2岁女童,在浙江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乌桥超市走失。在这则“寻人启事”中,不仅详细描述了女童的姓名、年龄、身高、体貌特征、走失地等具体信息,还明确指出:事发地监控显示,该女童被一位五六十岁的大妈抱走。整篇“寻人启事”表达了家人的牵挂,并附上了女童“父亲”与“母亲”的联系电话,乍一看,好像确实是心急如焚的家长在发出求助信号。

这则消息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短短十几个小时,该视频在抖音平台的播放量就超过160万次。无数网友为小女孩揪心不已,主动转发这条消息帮助寻人。同时,该视频也引起了浙江嘉兴警方的注意。然而,当警方介入调查后,这起“儿童走失”事件,却出现了反转。

套用他人发布照片“女童王喵喵”为虚构

浙江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新丰派出所副所长于炜彬介绍,根据视频里面指向的疑似的人物地点,警方迅速安排警力到点位寻找,现场没有发现相关情况。现场民警及时反馈,觉得信息存疑,但还是寻求群防群治力量协助,在镇里各个村、社区发动群众,看看有没有类似的小孩子不见的情况。排查一圈之后,还是没有发现。于是,警方对信息的真实度打了一个问号。

而另一边,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网安大队的民警也拨打了“寻人启事”上的两个电话号码进一步予以确认。“不管我们是拨打电话,还是添加电话对应的微信,都没有办法拨通,也没有办法加好友,这加深了我们的怀疑。”浙江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张天成表示。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寻人启事”中所谓“女童王喵喵”的照片,是发布者套用了其他网友发布的图片信息。“照片里的女孩不是嘉兴市南湖区人,这是一个广东深圳的博主,以前分享的自己女儿的日常照片,并不是一个走失的照片。”民警张天成介绍。

使用AI生成"寻人启事" 涉事男子被行拘

经过一系列验证调查,浙江嘉兴南湖警方确定,这则所谓的“寻人启事”就是假消息。很快警方锁定了信息发布者王某某。

7月25日晚上9点多,嘉兴南湖警方在新丰镇乌桥村百禾里小区找到了信息发布者王某某,发现其并未娶妻生子。面对民警的讯问,王某某交代了事实。

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新丰派出所副所长 于炜彬:我们在讯问的过程中了解到,王某某就是为了在线上博取关注度、获取流量,编造了小女孩走失的消息。

为了增加迷惑性和可信度,王某某在使用AI大模型生成寻人启事时,特地增加了小女孩“外貌特征”等描述信息,并配上了网络搜索的相关女童图片。消息一经发布,便引来大量关注,账号的粉丝量也从原来的个位数增长到了600多。

浙江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网安大队民警 张天成:在王某某发布视频的十几个小时之内,全网播放量已经达到160多万,点赞量达到两三万,转发量也达到了八九千。他不仅造成了互联网上的一个巨大舆情,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帮忙寻找女孩,对照片里真实的小女孩以及她的家属造成很大的影响。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依法对王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擅用未成年人图片视频 或涉侵权

移动互联网时代,许多人都习惯于在社交平台上随手拍摄转发短视频。在此提醒大家,不管是带有目的,还是不经意发布含未成年人的视频,都有可能涉及侵权。

几天前,我们报道过一起案件,在没有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案件当事人李女士将自己在朋友圈看到的一则未成年人视频,没有经过面部打码和处理,直接在社交平台上公布。随后女童监护人将视频发布者李女士及短视频平台告上了法庭,以侵犯女童肖像权和名誉权为由要求被告道歉及赔偿。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李女士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支付律师费5000元,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另外,也提醒广大家长,在晒娃的同时保护好孩子的个人隐私,不要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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